【导读】华图衢州公务员考试网同步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2013年面向江山实验中学定向招考事业编制身份教师,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0浙江公务员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衢州华图微信公众号(quzhouht),衢州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0570-8889786
根据江山市政府2011
年第64
次常务会议精神和《面向江山实验中学定向招考事业编制身份教师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江山实验中学定向招考事业编制身份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计划:2名。
二、招考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
、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持有高中段教师资格证书。
4
、在江山实验中学工作满五年及以上(当年9
月15
日为年限计算基准日),业绩突出。
5
、年龄要求在35
周岁以内(1978
年11
月4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且在江山实验中学工作满十年的,或具备硕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
周岁以内(1973
年11
月4
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
周岁以内(1968
年11
月4
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13
年11
月4
日。
2
、报名地点:江山实验中学。
3
、报名方式:
报名教师如实填写《面向江山实验中学定向招考事业编制身份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并提供相关材料。符合招考条件的教师如有放弃报名的,须填写放弃招考声明(见附件2
)。
四、材料审查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和实验中学联合组成材料审查小组,对报名教师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在江山教育网和实验中学宣传栏公示5
天,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五、综合考核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教师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由任教年限、笔试、高中教师民主测评、学校评议小组评议和面试等5
项内容得分之和构成,每项内容得分均保留后2
位小数,各项总分均为100
分。综合考核总分为100
分(综合考核得分=
任教年限×10%+
笔试成绩×20%+
高中教师民主测评×20%+
学校评议小组评议×30%+
面试×20%
)。
高中教师民主测评要求高中全体教师90%
及以上参加;学校评议小组成员从学校高中年级段长、处室主任及学校校务会议成员中产生;综合考核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验中学相关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组织实施。
1、任教年限。任教年限按每满1
年8
分计算,不足1
年部分,超出6
个月的计8
分,不足6
个月的计4
分。当任教年限最高分数超过100
分时,所有报名教师的任教年限实际分数按下列公式计算:任教年限实际分数=
该教师任教年限分数/任教年限最高分数×100
。
2、笔试。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注重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笔试成绩低于60
分的不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3、民主测评和评议小组评议。考评小组组织全校90%
及以上的高中教师对通过笔试的报考教师先进行民主测评,然后学校评议小组结合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和管理能力水平、在实验中学的表现和业绩贡献等情况对报考教师进行评议。根据任教年限、笔试成绩、高中教师民主测评、学校评议小组测评等4
项得分情况,按10%
:20%
:20%
:30%
比例折算出考核基础得分。按照招考计划数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
:3
的,则报考教师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若出现按1
:3
划线时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现象的,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面试合格线为60
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取。最后将面试得分与其他4
项得分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出报考教师的综合考核总分。
六、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总分按1
:1
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综合考核总分保留2
位小数,若有同分现象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通知》(浙人公〔2005
〕68
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公示、录用
1
、报考者体检合格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教育网及实验中学校内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招考实质性条件的,公示期满后按程序报市人事组织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批。因报考者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招考实质性条件等因素造成招考计划缺额的,则从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
2
、经审批同意的定向招考的教师与江山市第五中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但仍在实验中学任教,其工资、福利等所有待遇由实验中学承担。
3
、定向招考教师自纳入事业编制时,须继续服务实验中学五年以上方可申请工作调动;未满五年申请工作调动的,须先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同等享受事业编制教师正常的工作调动及退休政策待遇。
八、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区云宾路18
号);
联系电话:朱老师0570-4071670
;黄老师:0570-4965212
。
九、本公告解释权属江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2013年度面向江山实验中学定向招考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附件2
:放弃招考声明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
年10
月31
日
(编辑:衢州华图)